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_第8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8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他对他也算是仁至义尽了。

    ??郑之南很艰难的说了一句话给雷翊。

    ??“谢谢你……”语气里都是满满的不舍和难过,虽然他说这话的时候,心里冷冰冰的,毫无波澜。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……

    ??他告诉自己,坚持,坚持,再坚持一下,只剩下最后几天了,你可以的。

    ??完事后雷翊下床去洗澡,走进浴室的时候,问了郑之南一句:“你准备去哪里?应该不会待在这个城市了吧?”毕竟宋二在这里,他想在这个城市生活,宋二那一关就过不去。

    ??介于上次那件事,就算那个人消失了,雷翊也不想现在的郑之南被宋二带走。

    ??那毕竟是他在意过的人的身体。

    ??郑之南也知道宋二的存在是一种威胁,他要走,肯定不会待在这个城市,可是要去哪里,其实郑之南有好几个想法。

    ??但他最佳的想法是出国。

    ??所以他犹犹豫豫的回答说:“想去国外转转。”

    ??雷翊听到这个回复,第一时间想到的是,别又是去赌钱,难不成这次还要飞到拉斯维加斯赌?

    ??想到这里,雷翊打开了蓬头的开关,不再说话。

    ??随他去吧。

    ??离开这里,未来是生是死,都不管他的事了。

    ??他该做的都做了。

    ??雷翊离开的时候,郑之南还躺在床上,也不觉得饿,因为他现在还在自我厌弃期,想到刚刚的事情,他就一阵反胃。

    ??最后竟然真的很想吐,从床上走下来,跌跌撞撞的往洗手间,趴在马桶旁干呕,最终吐出来了一些酸水才缓和下来。

    ??郑之南打开蓬头的开关,当水流从头淋下,那种恶心的感觉终于消散了许多。

    ??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郑之南用手抹了把脸上的水珠。

    ??眉目如画,高鼻梁,和他一样的凤眸,此时脸色苍白毫无血色,大概真的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这样完美的男人。

    ??就算过着放浪形骸的生活,在男人面前摇尾乞怜,也还是拥有着芝兰玉树般,叫人喜欢的气质。

    ??这样的人,去了外面,真的可以获得平静的生活吗?

    ??头一次,郑之南希望自己是一个平凡的人,普普通通,其貌不扬,无法让人感兴趣,无法让人着迷。

    ??原本郑之南除了带少量的行李,什么都不准备拿,但是这样的话,不符合原主的人设,会引起怀疑,所以郑之南用剩下的两天,打包行李,能卖的都卖了,不能卖的送给了朋友圈原主的那些狐朋狗友,当然对外不是说要走了,而是要买新的,这些就用不上了,谁喜欢谁带走。

    ??然后郑之南带着折现的钱还有雷翊给的那些钱,拎着自己的行李,拿着护照前往机场。

    ??他准备先飞去新加坡,在新加坡待几天,然后去温哥华。

    ??关于郑之南这几天的动作,雷翊都一清二楚,最后几天了,竟然也没叫他失望,呵呵。

    ??就在郑之南以为自己终于要离开这个糟糕的地方,去过新的生活时。

    ??从车上走下来的郑之南听到脑海里有一个声音。

    ??熟悉又陌生的机械女声。

    ??——系统已激活。

    ??随后,她用那一如既往冷冰冰的语气又说了一句长长的话:“脱离剧情,不符合原著走向,会得到沉重的惩罚,请确定是否要继续往前走,请确定是否要离开这里。”

    ??什么?

    ??郑之南脑海里响起的话就是:什么?

    ??这个系统在说什么?

    ??脱离剧情,不符合原著走向?

    ??再继续往前走——前面是机场,即将可以展翅高飞的地方。

    ??郑之南情不自禁往前走了一步。

    ??刺耳的警报声想起,让郑之南想去捂耳朵,但没有用,那警报声从脑海里蔓延,捂耳朵是没有用的。

    ??“继续往前走,会得到沉重的惩罚,请确定是否要离开——”

    ??郑之南喃喃道:“什么惩罚……”

    ??“无法离开这个世界,将永远被禁锢在此地,轮回,就算死去,也会再次回到来时的起点,一次又一次的体验原主的经历。”

    ??郑之南手中的护照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,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。

    ??在他做了那么多事情,甚至还被雷翊睡了两次后,这个可恶的让人崩溃的系统出现,告诉他,他之前做的事情都白费了,他根本不能离开,根本不能。

    ??郑之南忽然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??他说:“所以,我必须要再回到他的身边,是这个意思吗?”

    ??“准确的说,你需要完成接下来的剧情。”

    ??“什么剧情?”

    ??“想要获得小说内容的大纲,或者细纲,甚至详细的章纲,是需要做任务获得奖励才能开启,你现在的等级还达不到开启知晓剧情的权利。”

    ??“那我要怎么样才能得到这些权限?”

    ??“取悦雷翊。”

    ??郑之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